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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白】一个人的咸阳城

秦人夜奔】番外


  秦王赢稷十八岁时的愿望是一个人待在咸阳城里,任何人都不要来打扰他。

  赢稷十八岁时的咸阳城已经很有大城市的气度。但十八岁这一年,也正是赢稷从蓟都回到咸阳的这一年,所以赢稷很清楚,咸阳城是虚有其表的大城市。真正的大城市是绝不能沾染尘土气的,所以列国的大城市都用各种手段把城市的基座架高托到天上去。比如赢稷住了十年的蓟都,就建在青铜高台上。青铜,并不是一铸造出来就是青绿色的,绿色是青铜中铜的部分在漫长时间里逐渐氧化的铜锈色,而它刚刚铸造出来时,是比黄金更坚硬的金色。蓟都的青铜底座始筑于六百年前周人的时代,用当时最为先进的失蜡法铸造,铸造的时候先由一千个工匠用蜡搭建出高台的样本,再由一千个工人把耐火土敷在蜡模上,敷得像一座高山,但山表上留了一千个洞。然后他们用火烤这座山,蜡模就融化了,从最底下的暗槽流出来,汇成一条蜡河,蜡河流经的土地有十年种不出有味道的粮食,所有东西尝起来都味同嚼蜡。蜡模化干净了,一千个铜匠就同时从一千个孔洞里灌铜水。铜水灌满土山又冷却,就由一千个石匠凿开这座山,一锤一锤,金色的铜座台就一点一点露出来。蓟都底座新落成的时候是崭新的金色,白天闪得人睁不开眼,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里燕国的盲人比例高居列国之首,没有盲的人平均视力也不怎么好。后来有人说燕赵大地多慷慨悲歌之士,主要就是由于燕赵人的视力不佳,面对刀戟棍棒也看不太清,于是显得异常勇猛无畏。直到时间过去六百年,高台被铜绿覆盖,终于不那么晃眼了,燕人才发现高台上铸满了繁华富丽的云纹,才知道原来当年的工匠还做了这样复杂的设计。

  赢稷八岁时来到蓟都,光从地上爬到高台的顶上就花了三天,毕竟六百年前的工艺里并不包括电梯。和他一起爬了三天青铜楼梯的母亲芈八子一边爬,一边用极度粗俗的楚国话辱骂燕人愚蠢的设计。芈八子家乡的郢都也是天上的大城市,但他们发明了利用火的热气向上飘的飞船,从地面到城里非常便捷。一般来说,越新的大城市在这方面就做得越人性化,郢都比蓟都年轻三百岁,楚人从地面到城市顶端就轻松很多;秦人的时代最古老的大城市是洛邑,洛邑的建筑由于是天子的建筑,自己会浮到天上去,所以要去洛邑城里得会仙术。周人的时代过去之后会仙术的人越来越少,只剩下诸侯国王才能找到方士送他们上去朝见天子,因此洛邑虽然是当时最伟大的大城市,也日渐冷清了,最终不知不觉变成了一座天上的死城。

  不过在大城市的评判标准里,古老程度所占的分值很高,所以蓟都虽然不够人性化,却是等级非常高的大城市。秦人在卫国人商鞅的指导下所建造的咸阳城就是仿造了蓟都的高台结构,但秦人既没有一千个工匠来造蜡模,也筹措不出那么多铜来铸底座,于是智慧的商鞅就指导秦人用泥土夯出高台,建筑造在土台上,露出的泥土敷上绿苔,远看和蓟都没什么不同。绝大部分秦人没有去过真的大城市,就以为咸阳和蓟都一模一样了。

  外表看上去差不多,但气味没办法作假。咸阳的泥土太新了,新鲜土腥气和绿苔的草腥气混在一起,叫人难以忽视。真正去过大城市的人一闻这气味就能堪破咸阳城的真相。嬴稷在蓟都生活了十年,十八岁这一年回到咸阳时,就被咸阳的土腥气熏得差点昏迷。与此同时咸阳城也拥挤得叫他窒息,秦人和他们的秦马混居在一起,牲畜也养在离房屋很近的地方。咸阳宫里的情形稍微好上一些,也比蓟都人性化,可以坐吊篮上去,不必爬楼梯。吊篮从咸阳城最顶端的咸阳宫门外垂下来,下面的宦官吹一下号,最高处的秦国力士就转动转轴,把吊篮和吊篮里的人拉到上面。

  嬴稷坐着吊篮缓缓上行的时候,他的宗亲兄弟公子雍和公子壮被人从高台顶上扔下来,下坠的轨迹正从他身边经过。嬴稷视力很好,所以在一瞬间里能看清公子雍和公子壮脸上恐惧和愤恨的表情。他们倏地就掉下去了,嬴稷探出头往下看,两个人形的黑点落进了台子下拥挤泥泞的咸阳城,城里人声嘈杂,犬马嘶吠,也听不见他们落地的声音。

  在高台的最顶端等着嬴稷的,是当时还是左庶长的秦人白起。把公子雍和公子壮扔下高台的,也是这个左庶长白起。嬴稷从吊篮里爬出来,左庶长白起就行礼恭迎新的秦王,但头仍然抬着,看向年轻瘦弱的秦王嬴稷,他的眼睛里好像什么都没有,但又像有万千事物,像一把映出天地万物的新磨亮的剑。在这一刻,年轻的新秦王忽然觉得刚刚把他熏得快要昏迷的土腥气闻不见了,他脚下这座年轻的,新鲜的,泥泞又拥挤的咸阳城,散发出的不是熏人的土气,而是充满韧劲和锐利锋芒的年轻的生气,眼前这个年轻的左庶长,正是这种气劲的凝聚。

  他在这一刻对脚下的咸阳城生出了一丝喜爱。这是他成为新的秦王的证明,一国的君王必须要先爱上自己的都城,才能被称作这座城的主人。咸阳城是老秦人的咸阳城,而热爱这座土气的、真正大城市人看不起的咸阳城的君王才配做老秦人的秦王。

  不过此时的新秦王嬴稷并不知道在咸阳宫里等待他的是一个被肉食填满的噩梦,以至于回过头去看时,他甚至感觉在高台边缘迎接他的左庶长白起都像是个诱饵,引诱他先爱上这座城市,以后就会对噩梦甘之如饴。从他踏入咸阳宫的这一天起,他的餐案上就只剩下了肉,精心烹制的鸡肉,猪肉,羊肉。芈八子此时已经是宣太后,每餐饭她都会带着慈爱且热切的笑容,监督嬴稷吃干净所有肉,并在离开前嘱咐他吃光做零嘴的肉脯。正如一个秦王要比秦人更热爱咸阳城,一个秦王也应该比秦人更热爱吃肉。宣太后的想法其实相当正确,宣太后是楚人,楚人和秦人虽然常常争斗,但他们的故事在诸国里最为相似,楚人和秦人一样,在获得第一座都城前,是长着熊皮熊毛,夜里眼睛会发光的蛮夷,而他们用来祭天地的第一头牛,是从邻国偷来的。一定程度上来说,楚人是早出生了三百年的秦人。是以楚人宣太后,比老秦人自己更懂得秦人,更懂得秦王,更有自信塑造出一个前所未有的伟大秦王。古人常常忽视女人的欲望,所以也常常被宣太后这样才能和欲望相匹配的女人弄得措手不及,最后只好使用另一项伟大的发明,也就是精神胜利法:那又如何,她终究是个女人。

  十八岁的嬴稷就这样生活在肉食的痛苦里。幸好他的胃口很好,即使痛苦也能吃干净每餐饭,否则宣太后也许会因为失望而干脆取而代之,自己做起女王来。十八岁的嬴稷也喜爱脚下的咸阳城,人有时有很奇怪的精神机制,在一件事上获得痛苦,就会去另一件事上投入爱来抵消痛苦。这种机制根本不守恒,却诡异地很强效。在这个例子里,吃肉越痛苦,嬴稷就越爱这座根本不入流的咸阳城,他越爱,痛苦就越有意义。但这种机制终究还是有矛盾的,所以十八岁的秦王嬴稷,最大的愿望是给他一天空旷的咸阳城,没有一点人声,也没有监视他吃肉的母亲和侍从,没有人来打扰他。他一个人待在他喜爱的城市里,土腥气也只有他一个人闻得见,咸阳是他一个人的咸阳。

  左庶长白起就是在这个时候进来的,在秦王嬴稷嚼着肉脯,期望着拥有一天一个人的咸阳城的时候。嬴稷想得太入神,顺手把手里的肉脯递向了白起。他伸出手的时候就后悔了,但收回手又有损君王一诺千金的形象,于是只好尴尬地伸着手,手里握着肉脯。他期望白起像其他臣子一样,规规矩矩地说这有失体统,礼貌地婉拒他,他就能顺势收回手,最多挨一顿责备。但白起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伸手接过了那块肉脯。

  帮他吃肉的是年轻的左庶长白起,也是年轻的秦人,是千千万万年轻的秦人。新秦王嬴稷所看到的,他所认为的当时的场景就是这样:白起既是白起,又是渴望吃肉的咸阳城里的秦人,是这座咸阳城的凝聚。他要带领这座不入流的城市成为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这座不入流但新鲜蓬勃的城市会托举着他,让他成为古往今来最伟大的秦王。于是从这一块肉脯开始,他有多喜爱咸阳城,就有多喜爱帮他吃肉的白起。他看眼前的白起,像看一把惹人喜爱的新开锋的剑,磨得光亮,映照出他自己热切的目光。

  后来的咸阳城仍然人声嘈杂,马鸣犬吠,城里满是新鲜泥土的土腥气。但秦王嬴稷已经不感到喧闹了,也习惯了土腥气,因为他喜爱咸阳城。在往后的三十年里,他越来越喜爱咸阳城。三十年后,终于没有母亲坐在他身旁看他吃饭,舅公魏冉也被他赶回了封地。朝堂上下,都是他亲自授命的臣子,咸阳城内,都是他所喜爱的秦人。咸阳城外,秦将白起为他杀了一百万别国的士兵,攻下了近百座别国的城市。

  秦王嬴稷有多喜爱咸阳城,就有多怨恨背叛了他的武安君白起。

  白起一生有过很多姓名前缀,最早是铁匠白起,后来是左庶长白起,再后来是上将军白起,武安君白起,最后是秦人白起。前四个前缀都是秦王给的,唯独最后一个是秦王也不能改变的。五十年来,秦王嬴稷一直认为这最后一个前缀正是白起永远不会辜负他的证明:秦人白起永远是秦人,秦人就像咸阳城一样永远不辜负秦王。换句话说,秦王认为他所喜爱的是象征了年轻秦人、年轻咸阳城、年轻秦国的白起,一个是白起,又不仅是白起的白起。

  五十年后,秦王嬴稷忽然之间发现,他的武安君白起身上,已经看不见五十年前在高台上迎接新秦王的左庶长白起的样子了。他仍然是一把剑,但不再锋锐不可挡,他的眼睛里多出了秦王不能理解的事物。就好像有什么东西明明在他们面前,白起看得见,嬴稷却看不见似的。

  秦王恍然大悟。白起看见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说明他的武安君老了。白起老了,但秦国还年轻,年轻的秦人源源不断地出生,秦国是永远会年轻的。他应该换掉老了的武安君,让代代不穷的年轻人来成为秦人的象征。于是他也这么做了。

 

  秦人白起离开咸阳后的第三年,老秦王嬴稷做了一个梦。梦里老秦王嬴驷来问他,你的秦国,当如何了?老秦王嬴稷回答他,寡人在位五十年,灭义渠,弱齐国,远交近攻,国力昌盛。白起为寡人攻下鄢郢二城,逼楚人逃到陈邑偏居一隅,赵国举国男子被白起杀于长平,魏韩之兵被白起杀到溃不成军,即便六国联军,也不是强秦的对手。白起老了,寡人就用秦军里新选出年轻人替代他。每个年轻的秦人都是白起,老秦王喜爱每个年轻秦人。

  当梦醒来时,年轻的秦将走进来,却和五十年前高台之上眼中映出天地万物的左庶长白起一点也不像。梦醒时天亮了,秦王嬴稷脚下的咸阳城苏醒过来,嘈杂起来,一切都和嬴稷十八岁时一样。他十八岁时期望拥有一天只有他一个人的咸阳城,七十岁时,却希望咸阳城更嘈杂一些,身边的人更多一些。

  曙光终于照耀在只有他一个人的咸阳城。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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