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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白/等峰】秦人夜奔

标题和内容来源自《红拂夜奔》

文中提到的剧目是《我们的荆轲》

第一章

  秦人一开始并没有国都。秦人最早的家乡是一片贫瘠的牧场,牧场上有两种马,一种膘肥体壮,虽然生活在牧场,吃的却不是牧草,而是精细的粮食。这种马是周天子的马。另一种马瘦弱不堪,尤其在周天子的马的衬托下显得非常矮小,以至于看上去像混在马群中的狗。这是秦人自己的马。

  当时的世上也分两种人,一种身姿挺拔,身穿精细的衣袍,戴着高高的头冠,这种人就是周人。另一种人矮小伛偻,穿着粗布做的旧衣服,头上包着黑布汗巾,这种人就是秦人。当时痀偻的秦人和他们痀偻的马生活在牧场上,在贫瘠的土地上种植贫瘠的庄稼,寻找贫瘠的牧草。秦人从这片贫瘠土地上种植出了庄稼,却不能用它们填饱自己,因为大部分要用来做成精细的粮食供给周天子的马,小部分要运送去遥远的周王畿。生活在牧场上的时候,秦人的梦想是吃饱,他们枕着农具睡下时,梦中是他们想象中的周人的生活:每天能吃两顿饭,每顿饭都有两大碗粟米饭。这以后六百年的所有的事情都起源于这个梦想,老秦人建立的城市、历史上第一个帝国、丰功伟业,乃至于老秦人消失于人海两千多年后的新的没有皇帝的国家,都来源于这个有着两大碗粟米饭的梦。

  这个时候的秦人什么都没有,所以什么事反倒都很简单。周天子的牧场上除了高大的周马和像狗一样的秦马,还有狼狗一样的犬戎人。周人印象里的犬戎人群聚而行,能蛰伏在荒地里三天三夜不吃不喝,脚趾奇长,两手是锋锐的利爪,面颊尖刻,牙齿也是尖锐又参差不齐。反正在住在城市里的人的观念里,城市以外的人多多少少都会带有动物特征,为他们养马的秦人就有马的特征,善奔走,能挨饿;因为住地和犬戎人相近,一定多有杂交,所以秦人同时具有了马和狼犬两种外貌。直到秦人通过击败犬戎人而获得了他们的第一个都城时,他们身上关于马的特征才正式褪去。但由于他们所在的位置隔在广袤富庶的中原大地与戎人部落之间,他们仍然是人和狼杂交出来的,面容和狼相似,军队也被称作虎狼之师。再要到惠文王赢驷的妃子、昭襄王嬴稷的母亲宣太后,与戎人部落的义渠王私通时,由于宣太后出生在楚地,是著名的骄横霸道的楚地美人,中原城市的人才勉强相信义渠王是很英俊的,戎人也不完全都是狼狗。

  秦人的第一座城市叫做雍城。按中原城市的规格标准,雍城并不达标。但刚刚能够每顿吃上一碗麦饭的秦人所要求的非常少,雍城在三百年里对他们来说都很好。三百年后,秦人每顿饭能吃上两碗麦饭和一碟豆苗,雍城就不够好了。这时候一个卫国人来到了雍城。卫国人商鞅出身大城市,在当时还没有“时髦”这个词,但商鞅无疑是当时雍城最时髦的人,他的思想无疑是最时髦的思想。其实商鞅的想法在其他的大城市里被称作“离经叛道”,伟大的人大多数都要离经叛道几回,不过这是后话了。商鞅认为秦人要彻底变成大城市人,就必须换一个够格的都城。

  于是秦人骑着他们已经不再那么瘦弱的秦马,告别了他们的第一个都城和都城外的故乡。周天子的牧场也已经不那么贫瘠了,但和真正的大城市比起来,这些青嫩鲜活的牧草就变得微不足道。据信他们是在一个夜晚出发的,因为当时的秦人是蛮夷,蛮夷都行夜路。

  老秦人出走的这个夜晚极其漫长,他们骑着马,沿着秦川走到嵕山脚下,渭水河畔,当太阳终于升起了,他们就在山水的阳面建起了一座新的城市。这就是咸阳。

 

第二章

  林峰从来没有去过陕西,自然也不会知道嵕山渭水是什么样子。即使他去了那里,也看不见老秦人建起的咸阳城。他这一生都待在云南的边界,出了门就是森林,走着走着就会路过界碑。在秦人的时代,这个地方叫交趾,交趾人和犬戎人一样,都是大城市以外的蛮夷。所以当林峰读这本讲秦人故事的野史小说时,书里所写的秦川常常会被替换成他熟悉的狼山的样子。

  他所生活的时代已经没有那么多战争,今人不必像秦人一样,每个男人都兼任农夫和士兵两个职业。但是在秦人的时代,战争里是没有地雷的。虽然秦人的战争里没有地雷,但地雷这东西的运作原理实际上就是“陷阱”,这一点秦人想必也是能很轻松地理解的。在秦人的时代,士兵也从来不会得创伤后应激综合症,他们放下刀剑,回到家里,就自然而然地拿起锄头种地,像从没离开过田埂一样。邻居里有瘸了腿的,丢了手的,他们也不会有什么触动:至少还活着,还能种地。每个秦人都能这样自如地在士兵和农夫之间转换身份。现今的人就做不到这样。边民的村庄,未必比秦人的乡里富裕多少,村民平均剩余的四肢数量也未必比秦人多几肢,但今人恐惧地雷的程度远甚于秦人恐惧刀剑的程度。这大概是时代发展的缘故,毕竟现在的士兵才会患上创伤后应激综合症。

  在地雷这件事上,林峰是行家中的行家。他很理解人们害怕地雷的理由,因为地雷本来就是为了让人恐惧而被布置的,地雷是为了让士兵看见战友被炸断一条腿,两条腿,一只手,两只手,面目血肉模糊,却还没死去的样子,但要救他的花销比给阵亡士兵的抚恤金多得多。地雷是为了让平民也害怕,断了手断了脚瞎了眼的士兵回到家里,就成了只能吃饭不能劳作的废人,多一个这样的士兵就会多一个困苦的平民家庭。而放弃这些废人会让整个国家都被毁掉,人们会因为害怕被放弃而拒绝成为士兵。因此地雷是一种价格和杀业成反比的恐怖的工具。但这些事情是他在战争结束之后才想明白的。

  林峰年轻的时候战争还没有结束。于是他年轻的时候,人们倒和秦人差得不多。这时候的林峰是工兵部队的布雷手。他一生中最擅长做的事情就是布雷,换句话说,他一生中最擅长做的事情就是杀人,以及让很多人活着还不如死了,这一点和他读的小说里的秦人白起非常相似,秦人白起一生最为人所记住的成就就是杀人;打仗的时候他从没有想过被他布置的雷炸死炸伤的人的下场是什么样,他的脑子里只有怎么让地雷更精妙更难拆,几乎把这当成了艺术,这一点和秦人白起又很相似;战争结束后,当林峰开始考虑以他死去的战友们为契机考虑这些事的时候,他就被压垮了,所幸的是他生在千年之后的时代,被他的地雷毁掉的人也许不足百人,而秦人白起在做相似的思考时之前已经杀掉了一百万人,毁掉了一百万个家。

 

第三章

  秦人白起年轻的时候曾在咸阳城里做铁匠。他所生活在的咸阳城也很年轻,秦人用土夯出高台,依靠着高台建起层层叠叠的建筑,看上去和其他的大城市没什么两样。这些夯土高台都是由卫国人商鞅指导设计的,秦人也就很相信这是大城市的款式。实际上这是咸阳独有的款式。洛邑的主人是天之子,洛邑的建筑自然而然就能漂浮在空中,邯郸、大梁、新郑的建筑架在三棵从同一株母树上分株出的大梧桐树上,临淄的建筑被黑白两色的大鱼托举着,蓟都的底座是插满刀剑钺斧的青铜高台,鄢城和郢都建立在两团熊熊燃烧闪着雷光的大火上,依靠热气把整座城市推到天上。这些东西都是赵人魏人韩人齐人燕人楚人经年累月继承经营而来的,从牧场来的秦人自然不可能拥有,因此咸阳是唯一建立在泥土上的大城市。

  白起年轻时就在泥土做的咸阳做铁匠。他从没有打过锄头犁耙,他所在的铁匠作坊专供军队兵器,所以他只打过刀剑。他打铁的时候没有想过将来会成为大秦的武安君,爵位能升到大良造,他打铁的时候眼里只有烧红的铁。这是白起能成功的原因之一,他做一件事时不会想其他事情,打铁的时候就只想着打铁,杀人的时候就只想着怎么杀人,做将军的时候就只想着怎么歼灭更多敌军,攻下更多城池,把战争做得像艺术。

  秦人住在咸阳城时,每顿能吃两大碗饭的梦想早已实现了,此时他们的梦想是吃肉。“肉”在将来的岁月里多出了很多附加的含义,但秦人所说的肉就是最简单不过的肉,动物的肉。秦人变成了大城市人,就必须要学会大城市人的礼节,比如吃食上,肉不仅好吃,能填饱肚子,而且是一种阶级礼仪的道具。最高级的肉叫太牢,第一口只能由天地祖先品尝,其后由王室宗亲分享;高官贵族在平日里就能吃肉,平民要在逢年过节才能吃上几次肉,而他们大多数只能吃鸡肉鱼肉和狗肉,有本事的人则可以去打兔子打鹿加餐。人有自己的等级,肉也有自己的等级,牛会耕地,所以牛肉只有天地祖先有资格吃,狗最低贱,所以平民常吃狗肉。唯有一种例外的情况可以越级吃肉,那就是在军队里。所以准确的说法是:只有天地祖先和即将上战场的士兵有资格吃牛肉。

  秦人不会患上创伤后应激综合症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肉。他们打仗征战,种地放牧,都是为了吃肉,生活有着极其明确的目标,因此没有多余的精神去考虑人文主义。哪怕是心无旁骛地铸剑的白起,心里对肉食也抱有期待。到了他服役参军的时候,他就用敌军的人头换吃肉的机会。因为他心无旁骛,所以不会去考虑楚人的人头和齐人的人头有什么不同。他的好朋友好兄弟魏冉差不多也是这样的,但魏冉比他更加务实一些,因此后来魏冉因为偷吃了缴获的一条羊腿而丢了一级军功。

  四百多年前有一个鲁国的智者说过一句真理:肉食者鄙。虽然吃肉是秦人的梦想,但这不能改变真理。吃肉会让人鄙陋,会让人目光短浅,商人吃肉毫不节制,还建起酒池肉林,商就亡了。古人常说治国是一种艺术,其艺术性就在于此:肉是用来划分阶级的礼仪道具,王公高官必须吃肉,但吃肉又会让王公高官变得愚蠢,他们会因此渐渐失去治国的能力。在白起和千千万万秦人为了肉而努力向上攀爬时,时任新秦王的嬴稷就正处于这种剧烈的痛苦中。

  大部分秦人都很羡慕嬴稷的生活。他每天都吃鸡肉、猪肉和羊肉,鸡、猪和羊都是被精心饲养的阉鸡、阉猪和阉羊。动物被阉掉之后就会变得很温顺肥胖,这是古人最伟大的发现之一,后来古人发现把人阉掉也有同样的功效。这证明了世间万物的痛苦绝大部分都来源于欲望。在这项发明里古人的疏漏则是把欲望和男性器官捆绑在了一起,其实今天的人也还保留着这项疏漏,比如我们今天说老秦人的时候,脑中浮现的永远是土色脸庞,黔首歪髻的秦国男人形象,好像牧马的只有秦国男人,建城的只有秦国男人,打仗的只有秦国男人,想吃肉的也只有秦国男人。古人从来不阉母鸡母猪和母羊,反正雌性的动物不会受到雄激素驱使而发疯,生育又是它们的主要功能,因此也把这一点套用到了女人身上。实际上,女人的欲望比我们想象中庞大得多。女人是女人之前,首先是老秦人。

  嬴稷的生活就是他母亲宣太后欲望的一部分,充满他生活的肉也是。宣太后认为他要当好一个君王,就必须有比所有人都庞大的吃肉的胃口。当一件快乐的事变成必须做的事后,就只剩下无尽的痛苦。也因此,在他发现白起能帮他吃掉他再也吃不下去的肉的时候,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白起在他心里的地位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第四章

  林峰读书的速度不慢,他也能读一些晦涩深奥的古书,独自居住在深山的二十年里实在没有其他事情好做。这本讲述秦人野史的小说就是他在这段时间里用来打发时间的,却读了很久都没有读完,要不是被其他事情打断了,要不就是他忘记了。直到工兵团把刺儿头新兵高等发配到他的修理班时,他才刚刚读到秦人白起获封武安君的章节,而标题里写的“秦人夜奔”也只出现了两次,一次是老秦人骑着瘦弱秦马,披星戴月从雍城夜奔到嵕山脚下渭水河畔,半次是秦孝公嬴渠梁死后,卫国人商鞅因为被陷害而夜奔出逃,另外半次是秦惠文王嬴驷死后,魏国人张仪因为不被秦武王信任而夜奔逃回魏国。其中商鞅兵败而死,张仪出逃后拜了魏相,却也很快病故了。由于他们一个是卫国人,一个是魏国人,只能各自算作半次秦人夜奔。

  据信,秦人的很多重要事件都发生在夜里,因此他们搬迁,出征,出逃,常常都选在夜里。秦人尚黑,平民用黑色汗巾包头,王族穿玄色衣袍,都是秦人与夜色密不可分的证据。白起晚年成为秦国的大良造,大秦的武安君后,也经历了一次夜奔。但他夜奔出咸阳时,已经不是大良造,也没有像最初的老秦人一样,奔向充满希望的黎明。

  这时候的秦人白起早已实现了他吃肉的梦想,也带领了很多秦人士兵吃到了肉,因此在秦人士兵心里,秦王是允诺他们吃肉的人,白起是真正给他们吃肉的人。这是相当危险的信号,但秦王嬴稷和秦人白起在彼此心中拥有最高地位的这段时间里,他们都没有感觉到这种危险。

  这本小说里对于那些战争的描写非常详尽,详尽到了近乎无聊的程度。作为一部小说,这一段的写作一文不值,它把秦人白起艺术级别的战争技巧描写成了数字的堆砌。伊阙之战,秦人白起击溃韩魏东周联军,斩首二十四万人,夺魏城六十一座,夺赵光狼城,逼楚割让上庸汉水以北。鄢郢之战,秦人白起自断退路,孤军深入楚地,修长渠取夷水灌鄢都。水淹鄢都的过程也写得很详细,写了开渠放水的时刻,仿佛天河倾倒而下,仿佛楚地坐拥的八百里云梦泽背叛了它的楚人从天而降,仿佛远古时候的大洪水卷土重来。鄢都和郢都建立在两团闪着雷光熊熊燃烧的大火之上,这两团大火是楚国人从蛮夷时代保留至今的,这两团大火见证了楚人从长着熊皮两眼在夜里放光的蛮夷,变成周天子认可的楚人。大水轰鸣而至,首先浇灭了这两团大火。失去了大火的热气托举的鄢都和郢都从空中坠落到地上,地动之大到千里之外的咸阳,邯郸,大梁,都随之抖动了起来。

  鄢都落到地上,被淹没在大水中,鄢都数十万因为恐惧而来不及逃跑的军民百姓淹死在大水里,大水退去后,旧鄢都数十万尸体的臭味一直飘到楚人的新国都,盘旋在上空久久不散。楚人的新国都在陈地,是用泥土建造的。失去了那两团雷光大火后,他们再也建不起浮在空中的城市,再也没有过去的楚国了。

  鄢郢之战后的华阳之战和陉城之战又回归了庸常的数字堆砌,好似秦人白起的伟大之处就是这些数字。直到长平之战,对战争的描写才开始有些起色。倒不是因为这本小说的艺术造诣突然提高了,而是因为秦人白起出了问题。

  长平之战开始前,秦人白起已经当了三十年肉食者。秦人白起是一个做事时心无旁骛的人,因此吃肉使人鄙陋的真理在他身上发作得比较慢。他的好朋友魏冉比他务实,所以当年害他丢了一级军功的羊腿,渐渐也害他丢了理智,丢了秦王的信任,最后郁郁而死。长平之战前,秦王嬴稷和秦人白起对彼此的信任也处于顶峰。

  这部小说里所描写的秦王嬴稷和秦人白起的关系显得非常暧昧,很难用君臣关系来概括,又不太好套入超过君臣的关系,因为古人的“君臣关系”本来就很暧昧,比如自古以来臣子都很喜欢在不被君王重用的时候写闺怨诗,把君王比作薄情人,把自己比作弃妇。君王看上去也很乐得去做天下人共同的丈夫,比如宋玉说大王之雄风,庶人之雌风,楚襄王就会过滤掉其中的讽谏而享用庶人雌伏于自己的快乐。

  秦王嬴稷和秦人白起的关系和这一类君臣关系又略有不同,至少白起年轻是铁匠,壮年时是军人,虽然能读书会写字,但一定是写不出闺怨诗的。他又是心无旁骛的人,信任嬴稷的时候,就不去考虑自己被放弃的可能。这部小说唯一精妙的地方,就是花了白起的半生的篇幅铺垫他是个卓越军事家的同时,实质上也是个优秀的政治家。他虽然心无旁骛,但打仗的时候他从不会只看见眼前的战局——这其实是帅才和将才的区别,将才只懂当下的战役,帅才懂得天下的局势——因而既能打赢当下战役,又能演算各国政局,兼具将帅两种优点的秦人白起,必然是一个优秀的政治家。但这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历史上“帅才”的荣誉经常冠名给君王。从君王手里抢夺这种荣誉的人往往不会有好的下场。

  秦人白起能准确演算他国的政局,能精妙地利用人心反间离间,能在战场之外就决胜,却偏偏在秦国的政局上出差错,偏偏算错秦王嬴稷的人心和王心。这就是这部小说最精妙的地方了。

 

第五章

  读到长平之战时,林峰终于离开了只有他一个人的修理班。正如秦人白起的一生绝大部分是由杀人构成的,工兵林峰的一生绝大部分是由地雷构成的。二十岁以前他是部队的布雷手,只负责设下各式各样的陷阱,被他的地雷伤害到的人穿异国的军装,说异国的语言,他一个也不认识,甚至从来没有看到过自己的地雷炸到敌军的现场。在人生的这个阶段,地雷于他而言是一种纯粹技术构成的艺术品。二十岁的时候,他参加了一场战役,他所在的工兵部队在这场战役里死绝了。

  二十岁以后,他就被留在了二十岁的战役里。他的战友被异国的地雷炸死,他的地雷炸死异国的士兵,脱去不同国度的军装,都是相似的肢体,相似的人。在林峰的时代大部分人都能吃上肉了,但士兵林峰和他的战友、异国士兵、生活在边境的边民,仍然不是“肉食者”,都只是肉食者传记里堆砌的数字。他二十岁以后的全部人生,就是重复自己二十岁时的战役,期望所有努力和一次死亡能追上再也不会老去的战友。

  而书中的秦人白起在长平之战里出了错的时候,工兵林峰也出了错。他因为一个年轻的工兵而离开了深山里的修理班,去和另一群年轻的工兵到边境排雷。这些地雷一半是他们年轻时埋下的,一半是异国的工兵埋下的。边民在这些埋着地雷的土地上埋下庄稼的种子,战时的地雷隔了二十年仍然会炸响,炸死牲畜,炸断边民的腿,于是战争像仍然没有走远一样。布雷手林峰埋下地雷的时候,他是国家的英雄;工兵林峰来到边境排他自己埋的雷的时候,他又是国家的英雄。他觉得这太荒谬了。

  因为他认为自己从来都不是英雄。

  他读的小说还要写三代人才能写到秦始皇嬴政,书中的燕国国都在二千三百年后上演了一部剧目,讲述卫国人荆轲受燕国太子的委托刺杀秦王嬴政的故事。秦人心中的英雄嬴政在燕人心中是暴虐的侵略者,秦人心中的卑鄙刺客在后人眼中是大英雄。英雄是会随着人的视角而变化的。但在这部剧目里没有英雄,所有人都是一样的普通人。荆轲是庸常的人,太子丹是庸常的肉食者,燕姬是庸常的女人,秦王嬴政是庸常的君王。这部剧目上演后有很多人感到愤怒,主要是由于英雄是受到人们的需要才诞生的,人们的生活里需要有英雄。

  秦人的生活很朴素,但秦人也需要英雄。不仅秦人,魏人,齐人,楚人,都是需要英雄的。在秦人的时代,有才能的人在国家之间来去像今人企业的高级管理跳槽一样频繁,比如商鞅是卫国人,张仪是魏国人,苏秦佩六国相印,乐毅弃燕投赵,犀首公孙衍做魏相时防秦,在秦国当大良造时攻魏。有时候很难想象这些有才能的人是怎样做到今日为秦攻魏,明日就立刻为魏攻秦,就像秦人放下刀剑就能变成农夫一样自如的,也许这就是伟大之人的伟大之处。但他们越自如地在各国身份里转换,人们就越不敢太信任他们,因为他们去下一个国家也能这样自如转换身份。

  也因此,秦人更加信赖白起,更希望他是英雄。秦人白起,终其一生都是秦人,秦国的大良造,大秦的武安君,也许秦王嬴稷也是因此而信任白起的。可秦人白起成为秦人的英雄后,反而惴惴不安起来,也许是做了三十年肉食者后,肉带来的负面影响终于发挥了作用,最终在长平之战时爆发。长平之战的前半程,白起还是过去卓越的政治家和军事家,离间赵王和赵将廉颇,诱骗赵括,将四十五万赵军围困在长平。但当赵括战死,战局已定,他允诺余下的二十万赵人降卒活下去的时候,秦人白起感到了恐惧。

  读者已经知道,秦人白起首先是优秀的政治家。所以白起知道,他允诺给二十万赵人的东西都是假的。二十万赵人被带回秦国,就要给他们吃饭,教化他们,让他们心甘情愿为秦国种地,这基本上不可能实现。二十万赵人被放回赵国,不过几年就会重新变成二十万赵军,战争像没有离开一样。出于对秦王嬴稷的信任,他在期待一个不一样的结局,但他对二十万赵人的结局已经有了隐隐的预见。因此那些赵人期待回到家中变回农夫的神态和表情,让秦人白起感到恐惧。人都是一样的,秦人也一样,赵人也一样,拿起刀剑是士兵,放下刀剑是农夫,都期待着吃上肉,和三十年前的铁匠白起也一样。

  秦人白起在此之前没有想到英雄是这样可怕的称号。这一点两千年后的工兵林峰倒是早就知道了。他因为胆怯,在战友们用血肉之躯趟雷时退缩了片刻,结果却成了全部队唯一的幸存者和窃取战友荣誉的英雄。是以压垮林峰的除了杀孽,还有英雄这两个字。

 

第六章

  秦人白起在长平之战的时候感到了恐惧。如果把他一生里杀掉的一百万人从数字具体化到他所认识的那些秦人的样子,事情就会变得非常可怕。而史官在记录数字的时候,因为数字太庞大,就会把百万以后的数字约去省略,是以还存在着连数字都不配当的不足百万的人。像两千多年后的林峰和他的战友是数字,生活在边境的边民就是连数字都不配当的虚无。秦人白起因为吃了三十年肉,原先长远的目光变得短浅,短得看得见身边一个个具体的人,所以他看见了这种可怕的虚无。在这一点上工兵林峰的运气比秦人白起好一些。林峰在看见这样的虚无之后,还有机会把战争留下的地雷挖出来,把战争留下的空洞填平。而秦人白起没有这样的机会。

  秦人白起在杀掉了四十五万赵人之后,也失掉了所有的机会。出了第一次错,就会有第二次错,就像当年魏冉偷吃的一根羊腿在三十年里逐渐毒死了魏冉。大部分的悲剧都来源于人与人不能互相理解。比如秦王嬴稷,就不能理解秦人白起看见的虚无,于是也不能原谅秦人白起在长平之后的变化。秦王嬴稷的一生都在吃肉,吃肉令人目盲,所以是看不见白起看见的东西的。秦人白起曾是优秀的政治家,但吃肉也令他目盲,于是也没有看见秦王嬴稷的怨恨。

  秦人白起是一个心无旁骛的人。过去三十年,他做所有事情的时候都心无旁骛,是以三十年后,他为秦人感到悲哀的时候,也是心无旁骛的。他看见回到家里做回农夫的秦人越来越少,尽管秦人士兵仍然不会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士兵回到家里拿起锄头干农活,看见邻居里丢了胳膊,丢了腿的同袍,也仍然不会有什么触动。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秦人的时代,没有人理解秦人白起看见的东西。秦人白起获得的,只有秦王嬴稷越来越多的怨恨。如果把至高无上的信任累积三十年,它所变成的怨恨就会大到难以想象的程度。到最后积压在秦人白起身上的不仅是积累三十年的信任变成的怨恨,还有他拒绝出战后折损数十万秦军的怨恨。到了这一步,秦人白起彻底没有了选择。他出战,秦人会死,他不出战,秦人仍然会死。所以秦人白起的结局,也是极为合情合理的了。

  小说写到了这一段的时候,已经没有人记得这一切的起源,不过是一场有着两大碗粟米饭的梦罢了。

 

第七章

  工兵林峰最终也没有读完这本小说。他来不及看完,就死在了边境排雷的事业里,死在了构成他一生的地雷的爆炸里。他让自己的小徒弟在爆炸前逃跑,心里却忽然想到,小徒弟会替他把这本小说看完吗?小徒弟会帮他消抹掉战争留下的痕迹吗?他的死能让战争真正离开吗?他看到的最后一段,是秦人白起夜奔出咸阳。

  秦昭襄王五十年,秦人白起被秦王逐出了咸阳城。秦人白起走的时候,咸阳城比他年轻时好了很多,已经闻不见当年新鲜的土腥气了。咸阳变得越来越像洛邑大梁,但又不完全是它们的样子,因为咸阳是老秦人用泥土建造的,咸阳从没有升到过天上去。

  秦人白起在十一月的夜晚出了咸阳城的西门。他缓缓沿着大路前行,没有人知道这段路上他在想什么。他走得那么慢,也许是仍然在信任秦王嬴稷。大多数的悲剧都是由于人和人不能相互理解,秦人白起也没办法理解秦王的怨恨。行了一整个晚上,黎明时分,曙光就洒在他身上。后人说秦时明月汉时关,其实曙光也是一样的。一百年前骑着瘦马行到嵕山脚下渭水河畔的老秦人,看见的也是这样的曙光。

  但秦人白起的曙光里出现的不是那样一片新的家园,而是带着秦王剑,命他自尽的使者。秦人夜奔,总有各式各样的结局,而秦人的故事还要继续讲下去,战争也没有停止。翻过这一页,秦人白起就淹没在故事里了。


——FIN——


番外 一个人的咸阳城

补档 一个人的咸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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